kevin

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泯灭众人和特立独行的思辨,如何在复杂的社会中把握自我,这是一个永恒思考的话题。

小a:


勒庞认为,现代生活逐渐以群体的聚合为特征,在《乌合之众》一书中,他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些聚集成群的个人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其中个人的行为方式,会表现得与他们一人独处时有明显的差别。


群体心理学规律:



  • 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


  • 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


  • 怀疑造成的不明确性,不但不会让群众喜欢,而且有可能使他们生出足以致人死命的愤怒。


  • 我们可以认为群体行为的结果看上去非常恶劣,但参与其中的个人的动机,却很可能与卑鄙邪恶的私欲丝毫无涉。




当这些领袖们打算用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需要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勒庞特别指出了群体感情的易变、爱与恨的游移不定以及它的团结和仇视态度,但是他没有看到群体的矛盾和理想化(这时受到过分爱戴的人物会变得不容批评)倾向的心理机制。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生动地说明了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欲望”。但是他就此止步,没有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体现在领袖身上的集体理想取代了自我理想。


人类性格的这幅画像还导致了一种社会哲学和社会学,认为人类特别易于在社会的引导下变得十分愚蠢,使他天生的才智或是因为追随乌合之众而变得平庸,或是用途邪恶,作为那些不十分奏效的暴力和强制的帮凶,欺骗自己的同胞。


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行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赴义。正是群体,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而不惜血流成河。





勒庞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笔下,与过去的社会相比,(勒庞认为)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他这一观点不可能不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他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当然不能预见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它们目前的组织赋予它们巨大的力量。我们目睹其诞生的那些教条,很快也会具有就是教条的威力,也就是说,不容讨论的专横武断的力量。群众的神权就要取代国王的神权了。


群众势力的出现很可能标志着西方文明的最后一个阶段,它可能倒退到那些混乱的无政府时期,而这是每一个新社会诞生的必然前奏。那么,能够阻止这种结果吗?


自觉的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的方向,是就要变成组织化群体的人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但这不一定总是需要一些个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地点。


心理群体一旦形成,它就会获得一些暂时的然而又十分明确的普遍特征。除了这些普遍特征意外,它还会有另一些附带的特征,其具体表现因组成群体的人而各有不同,并且它的精神结构也会发生改变。只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性。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


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个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的细胞一样,会表现出一些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相同。




心理学所确认的真理:即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都发挥着一种完全压倒性的作用。与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因素相比,有意识因素只起着很小的作用。


很多普遍的性格特征,受着我们的无意识因素的支配,一个种族中的大多数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备这些特征。我认为,正是这些特征,变成了群体中的共同属性。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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